(9座以下各种小客车、小轿车、2吨以下货车)4小时内收费3元/辆/次,超过4小时,按每超1小时加收1元,最高不超过12元/辆/天;
大汽车(10座以下各种型客车,2吨以上货车),4小时内收费4元/辆/次,超过4小时,按每超1小时加收1元,最高不超过20元/辆/天。”
青龙街、平安街、希望街、玉凤街、抚琴街、抚琴南街、建安街、相如街、文君路、文君东路、文君路北路、丝绸街、铧厂路、铧厂东路、铧厂西路、小东街、东风路、抚琴北街、锦龙街、笔架山南路、笔架山中路横一街、笔架山中路横二街等道路两侧的临时停车点。其他临时停车点待县交警大队、县旅游公司划定后再实行停车收费服务。
于2022年4月6日正式实行停车收费服务。收费时段为:夏季 8∶00至21∶00、冬季8:00至
